從業IT迄今滿十年了,發現我過去接手別人的專案經驗蠻多的. 做完或者留下爛攤子轉手也各占一半.
反而一開始就進入專案的情形,屈指可數: 似乎只有國泰世華與災防會平這兩個案子是從頭做到尾的.
案子起了頭,但沒有收尾就離開的,記憶中是沒有.難怪有人說我是天生勞碌命.
這次我想用一個詞表達這種半途接手的專案的情形.用"繼構"或"續構"的字眼,感覺很怪.
以前雷達案是重構.是整個系統再翻寫,也不適合使用"重構"."預構"則是用於專案啟動時機.還是用"續構"
續構的案例,大多是人的因素高於專業的因素.政治角力比例上尤重.但單從系統因素看也是個大命題.
就富邦案所接觸的層面:架構,資料庫,源碼與前端網頁.後三個問題本是一般般,但扯上架構也會變大條.
 
富邦案是有委外給天津的情形,委外最常遇到的狀況是不一致,如環境,DB,source code等.
soource code使用svn做版本控管,走http 80 port,是異地開發時最好的版本控管系統
DB有涉及Testing, QA, Production的問題,在開發中已有資料累積,很難drop/create,中間還有文件不同步的問題
對此的solution通常是用Perl找出異地的schema進行比對,判斷哪邊正確錯誤則是個工
架構:一如我之前所認知,針對特定domain提出的特定solution,越通用的架構是越難設計
一樣,越通用的架構可能也很難相容回溯.結果不是改寫舊程式,就是削弱新架構的特點,最後採用的是新舊並行
當然這有壞處,新架構的特點不但被削弱,而且維護成本至少成長兩倍.
不過"續構"是一個好題目,應該還會有續集^^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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