越到驗收或上線的期間, 越覺得雜事紛至沓來,
過去這種經驗著實不少, 所以不會年輕氣盛面對莫名而來的要求.
有時冷眼旁觀, PM他們還是重蹈歷史的錯誤,或有身不由己的時候.
我在獨善其身之餘,掌握多少籌碼就幫忙多少事,免得好心被雷親.
專案有必結的決心,才是PM必備的要件,但結果不是兩種就是四種
所謂兩種:不是開發者的責任,就是管理者的責任. PM是管理者,
把結案當成唯一優先(不是第一優先),即時開發時程短得不合理,
最終就算能結案,開發者也會因投資報酬率不平衡而離開.
但開發者也與管理者有同樣的強勢,就有第三種結果: 兩敗俱傷.
Phase I看起來就是這種結果. 兩敗俱傷只有兩造同樣強勢才會有
脾氣剛硬,但能力很差且在主管面前很黑不叫強勢,是夜郎自大.
開發者與管理者同樣強勢,若有心妥協,角度互換,或許就有第四種可能
雙贏(win-win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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