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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寫這一篇,不知會不會惹得一身腥,僅就所見所知說明。馬英九今天的鞠躬道歉記者會,提出一項早該做,但做得也不夠的政策,成立災防總署。時間大概回溯到2005年,接下防救災平台案。因為九二一大地震後,立法院通過災害防治條例,也是這次水災,馬英九把責任推給這個法源之處。因災害防治法,受命擔任防救災平台小組,擔任Leader,雖是艷福不淺的Leader,底下成員全數是女性,真正做下去還真的很無力。

  就軟硬體規劃,感覺像為消化預算而燒錢,金額大都投入購買Oralce主機,除了中央和應變中心各有兩組備援主機外,各縣市消防局都都各擺一套防救災平台,分別是Oracle AP Server、DB Server和LDAP Server,主機是不是也三台忘了。那時印象最深的是桃園消防局機房空間不足,把主機放在會議室,每天24小時運作在會議室真的是噪音;另一件事台北縣消防局,當時我還蠻佩服縣長周錫瑋,他認為台北縣政府已有Oracle Licence,要求直接使用他們的Oracle,不用動用地方預算認購額外的主機,精打細算的他,倒苦了我們開發商,當時沒有辦法把系統做到一次定位,直接佈署。後續如何,在2005年下半年完成驗收後就被挖到高雄接手爛攤子,不得而知。

  系統面規劃,我也很納悶。第一,向資策會買了B2B Web Services平台,使用Axis,可是那是商務平台卻硬是移植到這個案子,但這個平台感覺還在開發,有點像之前技術長在Framework還沒做完就開始賣了那種,也苦了資策會幾位仁兄到公司駐點修改程式。第二,架構面是前所未見的網狀網路,也就是25縣市+中央+應變中心都要彼此互連,比如基隆市消防區要連不到中央,就要改連應變中心,再連不到就依最近的消防局連,如台北縣、台北市、宜蘭縣…。這也是沒法做成一套系統佈署到不同的Server的緣故,太多設定,而且並不是只連消防單位而已,這樣會有什麼效能可言。

  而最難搞的是客戶面和制度面的問題。制度面大概新聞也有披露,該系統是由消防署統籌,消防署是行政院二級單位,遇到災難時,成立災防會,災防會就是一級單位,制度上可以統籌行政院轄下各部會,事實上實際執行頗為困難。在開發的時候,常常令不出消防署,因為消防署的命令,地方政府的消防局未必會接受,消防局的老板是縣市政府,不像警政署、海巡署,還有官階,只要職務與官階夠高,地方的警察局、岸巡局還是要買帳。而對其他部會,消防署則是雙手一攤,要求開發商親自接洽經濟部、交通部、水利署等。理論上應該是由行政院院長、副院長、秘書長或政務委員當統一窗口,否則消防署長的命令,到別部會一個科可能都不買帳。而應對消防署的窗口,卻是落在一名有實權無實責的技正,這和做別的機關甚至銀行,好歹對到一位科長級的。而專案行進時,等於沒PM,被技正要求長駐署裡,幫技正擬需求來…challenge自家人。也因為這案子,知道什麼叫CMMI、V&V一堆被大PM認為我應該都知道的事。

  而報紙也有評論,每次颱風一來,就臨時成立災害應變中心,成員未必是跟上次同一批人,就缺少了傳承交接。他們在別人放颱風假時得冒著風雨駐點,這點得向我之前不管認識或不認識的前同事致敬了。然而台灣氣候已趨於極化,濛濛細雨已成當年夢話了,災防總署的常設性就變得有必要。過去沒做好,鄉愿之處,期望不要在災防總署再出現。我的想法建議是:

第一、承案的窗口,要獲授權能驅動各部會首長參與,這角色除了行政院院長、副院長、秘書長或政務委員。我沒見過消防署長可以要求經濟部長參加開會。

第二、這次水災,網路的力量已遠勝政府了,微網誌、PPT功不可沒,這舉世皆然。和做系統的思維一樣,開放客戶參與,比閉門研發好。我會建議使用MSN機器人,只要網友註冊後,就可以把災情訊息透過MSN機器人傳達,甚至除了中央,各縣市政府也可以有自己的MSN機器人。就不要把預算花在電腦硬體上,而是用於設計MSN機器人Server。

第三,災防總署不同於災防會,屬常設機構,應變中心的成員就不能再是臨時編組,而是像軍警消一樣,有訓練有編制有傳承。而對外資源也不以調度者自居,而是以協調者自處,如慈濟、紅十字會常先於政府將賑濟品送到受災戶之手,避免出現後來資源用不完,但還是有人挨餓受困現象。

  最後是法律問題,當應變中心成立時,或是確認是有災情慘重的標準依據,是否可以比照總統職權的緊急命令。時間點上可以由地方政府統籌軍方協助救災,但這有後遣症,軍人也可能變成地方政府的便利商店了。對此,總統對自己手上有緊急命令的權力,該使用時就別太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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