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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昨天劉兆玄宣布總辭,之後由馬英九火速換上吳敦義當行政院長。過程中媒體訝異,但我覺得還蠻符合做專案的。因為這讓我想到Vibo那個案子,在高層確定小強已無法適任Vibo的PM,為保持其顏面,打算讓他做完Phase I後有個功成身退的台階,中間安插個同職等,名義掛在小強名下的Luke,再順理成章由Luke接手Phase II。劉兆玄在八八水災後民調跌至谷底,好不容易到九月藉由重建而有所回升,選在此時請辭,這時下台的身影也就沒那麼難看。也就是人做得再差,若留有三分情面,能給個好台階下比起倉惶下台好多了。

  但若攸關生存,這時人品判出高下之時。Vibo案後Luke請辭,打亂原先佈局,只好繼續任用小強胡搞,也導致最後小強及其直屬主管不是被裁就是被眨,接下來的戲碼就是責怪大賽。一樣八八水災造成重創時,行政院與縣市長在搞責怪大賽。[當責]這個概念被提出不是偶然了,大家都很[負責]自己的區域,一但出現模糊的Gap,難以劃分誰該負責時,大多都選自掃門前雪,甚至想辦法拗成是對方的責任區,就算有人願意跳下去,那個人就很倒楣承接所有的Gap,一旦Gap擴大不是一個人可以承受時,崩盤後又是責怪大賽。所以面對一個專案時,工作態度是當責>負責>責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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